诚信指数 0
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
首页
最新动态
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:
一比多
您现在的位置:电动车电池超市 > 最新动态
 
最新动态
电摩新国标暂缓实施,广大用户拍手称好
发布日期:2010-08-04

电动车电池|成都电动车电池

国家标准委于12月11日公布了《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例》,条例规定2010年1月1日起,质量大于40kg,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划入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范围,按机动车进行管理。使用者必须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,购买保险,并且改上机动车道行驶。这样一来,每位用户每年大概需要多花费几百元保险费,耽误不少考驾照及审驾照的时间,而且在机动车道行驶没有在自行车道上行驶安全。

条例一公布,引起社会各界一片质疑,电动车用户纷纷强烈反对。电动车厂家如临世界末日,环保人士一声叹息。中国电动车协会紧急出面呼吁国标委暂停实施,认为该条例无疑扼杀了中国电动车行业的前途,也剥夺了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交通出行权,更不利于环保和安全。要知道中国的电动车行业全球,是中国经济走向世界最有希望的行业,中国生产的电动车占领了世界90%的市场,而且出口量每年以翻倍的速度增长。

值得庆幸的是,在中国电动车协会及其他相关人士的共同努力下,国家标准委于5天后,也就是12月16日公布暂停实施该条例,给电动车行业留出了改进的时间,也为广大用户提供了便利的出行。

但这次事件也给每一位电动车用户敲响了警钟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放任随意了,必须积极行动起来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不超速,不超载,增强安全意识,不要给政府管理部门增添麻烦,不要危害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不要挤占本已拥堵的机动车道。共同来创造交通和谐、社会和谐的宜居成都。

 
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


电动车电池超市   地址:一环路西三段156号抚琴东北路路口(抚琴干休所旁)   
联系人:刘先生   电话:028-66425429   手机:18980066520   
技术支持:一比多  |  免责声明 | 隐私声明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沪B2-20070060     网站Icp备案号:沪ICP备05000175号
<%---站点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1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2----%> <%---页面参数3 ----%>